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《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建设项目(二期)
建设单位:海丰县梅陇镇小山塑料厂
公示内容: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、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2023年11月3日—2023年11月30日
公示期间: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 系 人:郑远雄
联系电话:18128443768
通讯地址:海丰县梅陇镇广汕公路北侧天星湖地段